关于开展2016年度
全省艺术教育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2016年度全省艺术教育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鲁艺科(2016)8号),学校于11月至12月组织开展申报项目的初审、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申报学科分为艺术教育理论、戏曲戏剧、电影影视、音乐、舞蹈、美术、艺术设计、新媒体艺术、文化遗产、文化艺术管理等十个艺术教育门类,选题可根据艺术教育工作实际自行确定。
二、评审方式
专项课题立项评审采取初评、复评、终评方式,评审结果在省文化艺术科学协会网站公示、公布。
三、评审机构
省艺术科学重点课题评审办公室委托山东省青少年教育科学研究院承办,具体负责项目受理、专家评审、鉴定结项、成果评价等工作。
四、申报有关事宜
1、申报专项课题,请填写《山东省艺术教育专项课题申报书》纸件一式4份,电子版及申报项目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社科处邮箱skc@lyu.eud.cn。
2、专项课题申报,项目组人员一般不得超过5人。
3、报送时间为2016年12月15日。
社会科学处
2016年10月27日
申报汇总表.xls
专项课题申请书.doc